小時候的回憶,其實我記得的不算多。也許是因為多次搬家的緣故,使得記憶的片段無法連結在一起。就像有時候聞到東山鴨頭的味道,令我想到小四、小五的時候,一個人從十全國小步行回灣中街住處,沿路的攤商。菜販蔬菜的生臭味,總讓我想到我媽帶我到十全路底果菜市場撿些還能吃的菜根、菜葉的日子。這往往被一些微小的因素給觸發。
最近發生了一件事情,應該說每次發生一樣的事情,我都會想到一件在我小一或小二時發生的事。有天,老師處罰了一位同學,因為他在同學穿過他的桌椅旁走道時,把腳偷伸出去,絆倒那位經過走道的同學。在台灣,有點年紀的學校教室,一班塞完幾十張桌椅並且排列整齊後,走道寬度大概只剩一個人左右的寬度,跌倒的同學就因此撞上堅硬的木製補丁書桌受傷了。惡作劇的同學被老師叫上講台嚴詞警告了一番,並叫大家不要做出一樣的危險動作。
告誡完畢,犯人下台了...我是說做錯事的同學下台了。他將會從我旁邊走過,這時的我覺得他不應該只是被罵完就沒事了,應該要讓他知道,這樣有多麼危險。所以那時候的我伸腳把他給絆倒了,做了跟他一樣的事情。還記得當時我的嘴角可是上揚的。
結果我受到比惡作劇同學更加嚴厲的懲罰,細節我不記得了。不過十多年前的教育方式,我想被打被罵是少不了。長大後的我只要想到這件事情,就會覺得我怎麼做出了這麼「可怕」的事情。
第一,憑著一股自以為是的正義感、衝動做事,雖然現在也差不多啦。第二,我跟那位惡作劇同學一樣有錯。老師當下用了恰當的方法處理了這件事情,它雖不見得是「最好」的方法,但是它是最恰當的。這裡的「最好」你能想成是讓每個人都滿意的方法,因為誰會去決定什麼是「最好」?我看只剩下輿論了。即便現在,我還是覺得「最好」這種方法應該是不存在的。
以牙還牙,以眼還眼這種處理事情的方法,其實連小學生都想的出來;為什麼我們不去想辦法讓做出危險惡作劇的人變少呢?
這是個更難的問題,我一直不是個聰明的人,不是個會認真思考的人,更不是個能夠冷靜思考的人,只會想出伸腳把人絆倒的懲罰方法。但我現在不會去罵那些認真想方法的人,相信聰明的人很多,一定可以找到辦法。我自己的話,很希望自己不要因為太多極端的例子過度在意別人的看法。在台灣,教育、媒體禁錮個人思想已久,要多獨立思考,要兩方面思考,要思考。